济南生育保险政策和产假工资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1-04-06 03:53) 点击:659 |
济南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: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,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、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应参加生育保险。目的是维护城镇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,保障其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,均衡企业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。 济南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?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当年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0.8%缴纳;职工个人不缴费. 济南生育保险组成: 一是产假,指职工女性在分娩前、后所享受的有薪假期; 二是生育津贴,指职工妇女因生育后离开工作岗位,不再从事有报酬工作以致收入中断,获得的定期现金补助; 三是医疗服务,指由医院、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工妇女提供的妊娠、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,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。 一、济南产假天数?产假多少天?有陪产假吗?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引流产如何享受产假? ①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产假15-30天,自2008年1月1日起,不满两个月流产的15天,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为20天,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为30天,4 个月以上引流产的产假42天。 ②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,难产的增加15天,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,晚育的增加60天。 二、生育津贴如何计算: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停发工资,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,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: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×产假天数÷30天。 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,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。 三、济南产假保险的计算方法与数额,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如何规定: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,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,包括产前的检查费、接生费、手术费、住院费、药费,实行定额包干,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: ① 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300元; ② 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200元,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1600元; ③ 阴式手术产的1600元,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2000元; ④ 剖宫产的3500元,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3800元。 生育者本人没有生育保险,配偶交纳保险者,自2008年1月1日起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标准: ①顺产800元; ② 阴式手术产1000元; ③ 剖宫产1900元。 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如何报销? 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,皮下埋植术,绝育及复通手术的检查费,手术费据实报销。 生育并发症医疗费如何报销? 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。其用药范围,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特点,通过国家立法规定,在女性职工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、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,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。 女职工可以从生育保险中获益,分别享受到产假、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、生育并发症医疗费报销等保险待遇。 济南市目前已建立起医疗、工伤、生育、养老、失业保险“五险合一”的社会保障体系,生育保险作为职工本人不用负担一分钱的纯福利性保险,只要用人单位按当年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0.8%缴纳生育保险基金,职工就能享受到产假、生育津贴和医疗服务三项基本服务。据济南市医保办介绍,生育保险自2000年开始经过3年的运行,实施政策基本配套,服务措施规范,基金运行情况平稳,企业职工基本满意。 目前济南市有24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, 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就诊的,可以享受一切生育保险; 不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,只能申领生育津贴和定额包干的生育医疗费,生育并发症医疗费不能报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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