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 育 保 险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1-04-23 01:26) 点击:520 |
一、生育保险知识 1、什么是生育保险? 生育保险是指针对生育行为的特点,通过国家立法规定,在职工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、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,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。 2、生育保险有哪些主要组成部分? 生育保险基本由三部分组成:一是产假。指职工女性在分娩前、后所享受的有薪假期。二是生育津贴。指职工妇女因生育后离开工作岗位,不再从事有报酬工作以致收入中断,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,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。三是医疗服务。指由医院、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工妇女提供的妊娠、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,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。 3、制定《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》的目的是什么? 目的是维护城镇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,保障其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,均衡企业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。 4、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及对象是什么?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、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。 5、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?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当年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缴纳;职工个人不缴费. 6、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引流产如何享受产假? ①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产假15-30天,4 个月以上引流产的,产假42天。 ②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,难产的增加15天,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,晚育的增加60天。 7、生育津贴如何计算?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停发工资,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,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: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×产假天数÷30天。如果政策有变动的按最新政策执行。 8、生育保险、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?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,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,包括产前的检查费、接生费、手术费、住院费、药费,实行定额包干,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: ① 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300元; ② 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; ③ 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; ④ 剖宫产的3800元。 符合条件的男职工配偶按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%享受生育补助金。 9、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如何报销? 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,皮下埋植术,绝育及复通手术的检查费,手术费据实报销。 10、生育并发症医疗费如何报销? 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。其用药范围,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。 二、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工作程序 女职工生育或引、流及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,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带齐有关手续到市医保办办理生育保险业务。需要说明的是,市医保办每周四下午对系统进行维护,不办理生育保险业务。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须携带以下材料: (一)生育 (1)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; (2)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(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); (3)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(计划生育服务手册)原件及复印件; (4)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(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); (5)医疗费收据原件(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); (6)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(有生育并发症者,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),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,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。 (二)引、流产 ⑴ 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; ⑵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(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); ⑶ 未生育者须提供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(计划生育服务手册)复印件,未领取生育证者,须持结婚证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,已生育过的女职工不用提供; ⑷ 医疗费收据原件; ⑸ 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; ⑹ 病历复印件。(住院引、流产的需复印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) (三)计划生育手术(包括取出或放置宫内节育器,皮下埋植术及绝育和复通手术) ⑴ 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; ⑵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(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); ⑶ 检查费、手术费收据原件; ⑷ 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; ⑸ 病历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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